应届毕业生来东莞 可先落户后找工作
人事部门提醒,如果毕业生想到东莞就业落户,可先在学校办理暂缓就业的手续。
两会期间,东莞市政协委员汪莹就大学本科生入户难问题提交了提案,记者以《大学生入户东莞为何还很难》为题进行了相关报道。昨日,记者从东莞市人事局了解到,该提案已经交到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暂时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户口可先迁入市中心人才市场“集体户”,这一政策只针对应届毕业生或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已经在内地就业并将档案户口转到当地的往届毕业生则不在这一政策之列。
人事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强调,“暂时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户口可先迁入市中心人才市场‘集体户’”这一政策只针对应届毕业生,已经在内地就业并且档案已经转到当地人事部门的往届毕业生不在政策之列。应届毕业生或暂缓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档案都在学校,直接调入人才服务中心手续相对简单。
人事局有关负责人说,中组部、教育部等14个部门日前刚刚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就要求,对用人单位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东莞的这一政策也正好和国家的政策接轨。该负责人提醒,大学毕业生想到东莞就业落户的,就不要将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可以先在学校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因为如果档案一旦转回内地就必须要在当地工作单位干满一年才符合干部调动条件,而即使符合条件也必须要东莞有接收单位才行,手续相对复杂。
来源:东莞民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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